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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整治 查处侵权案7772件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今年7月至9月集中开展了以查处食品、药品商标侵权案件和涉外商标侵权案件为主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772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05.5万件。

据统计,截至9月15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检查经营户88.3万户,检查商品交易市场2.76万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49个,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8870件(套),罚款人民币7750万元。有16件案件和11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国家工商总局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福建7个重点省、市,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取得了突出的战果。7个重点省份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总数占全国的52.75%,涉外商标案件数占全国的39.72%,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占全国的50%。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食品、药品商标的商标侵权案件,所涉及的商标包括使用在食品上的“长城”、“五粮液”、“青岛”、“伊利”、“蒙牛”、“绿色食品”、“安琪”、“汾酒”、“健力宝”、“中华”等商标和使用在药品上的“红星”、“同仁堂”、“21金维他”、“斯达舒”等商标。

原作者:

李丽辉

来 源:

中国法院网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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